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概况
组织机构
领导信息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聚焦
烧杂草,不料引来牢狱之灾
时间:2020-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案情回顾

    2019年9月24日上午,罗某庆在自家荒田中铲杂草,将铲下的杂草集成三堆,把用于务农的锄头及镰刀放在杂草堆旁边后回家吃午饭。午饭过后,下午13时返回荒田,后用随身携带用于抽烟的打火机点燃杂草堆,未待燃尽就离开现场。因天气晴朗,风力较大,点燃的两堆杂草堆沿荒田中的杂草向四周蔓延,引发了荒田旁边的山场森林火灾,后火山蔓延至相邻的山场。经鉴定,罗某庆引发的过火林地的林地类型为松、极、阔中幼林,过火面积达19.833公顷。案发后,罗某庆于2019年9月25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罗某庆因疏忽大意,在燃烧荒田杂草时引发森林大火,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二、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一)》第一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三、检察官提醒

     需要我们注意的是,不仅仅是故意放火才会入罪,过失引起火灾同样会被判处刑罚。一个小小的疏忽,就可能酿成大祸。焚烧稻杆杂草、随地乱扔烟头、山中烧烤等行为,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山林火灾,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严重者甚至会招来牢狱之灾。本案中罗某庆因疏忽大意,在燃烧荒田杂草时引发森林大火,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最终被依法惩处。对于火灾绝不能疏忽大意,更不能心存侥幸。要认真吸取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不要让你的大意和侥幸心理将你送入囹圄。以案为鉴,谨记:火灾无情,防患未“燃”!

版权所有: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会昌县文武坝镇九州大道8号 邮编:342600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