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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课,“零距离”解密“帮信罪”
时间:2023-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

“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9月11日,衡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一案在会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审理,该校150余名师生旁听了此次庭审。这是会昌县检法两院首次将庭审搬进校园,让在校学生“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

“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彻校园,庭审正式开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衡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牟取非法利益,按照上线要求,将其名下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用于过账违法资金,并从中获利1000元。经查,被告人衡某提供给对方的两个银行账户于2023年4月22日当天共计流入资金125万余元,关联到被诈骗资金44万元。被告人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场气氛庄严,井然有序,旁听的学生全神贯注、认真观摩。

“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十分后悔,愿意接受处罚。”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衡某忏悔道。

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衡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统计,帮信罪在全国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青年学生由于涉世不深、法律意识淡薄,再加上想赚快钱、虚荣心的作祟,在身边朋友、同学等人“帮个小忙”“兼职”“赚点外快”“跑分”“无风险”等话术的引诱下,被引入“帮信罪”的坑,出售、出租自己的电话卡和银行卡,沦为“工具人”,最终触犯法律。

一个案例胜过一文件,会昌县检察院和会昌县法院联手将“帮信罪”庭审“搬”进校园,通过犯罪嫌疑人现身说法,检察官现场释法明理、法官当场宣判,给青年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观摩庭审,对“帮信罪”有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明白了“信罪”的红线及相关行为边界,今后将更加认真地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下一步,会昌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通过“现场教学”给学生“打预防针”、教育引导学生增强法律意识、自律意识,提升法治校园建设水平,让法治光芒护航青春健康成长。




1.帮信罪是什么?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提供互联网借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情节严重行为。
2.何为情节严重?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最常见的帮信行为
出借、出租本人银行卡、电话卡、帮助办理无线网络、介绍他人为犯罪团伙提供银行卡并从中抽利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二款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电信诈骗案件层出不穷,“帮信罪”呈现高发态势,涉世未深的学生容易受不法分子蛊惑利诱而出售、出租自己的“两卡”,沦为“工具人”。一旦实施了帮信犯罪行为,不仅会对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活动提供帮助,还会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锁定犯罪分子及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增加难度,自己也要承担法律后果,留下案底和污点,付出沉重的代价。所以,在学习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保护个人的信息安全,切勿贪图小惠小利,让电信网络骗局在生活中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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