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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无牌服饰缝上领标和防伪标
再挂上某知名品牌的商标
假冒知名品牌服饰出售
湖南一男子吴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
被会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案件回顾
吴某发现在淘宝店铺销售假冒品牌的服饰可以牟利,2020年10月,其注册并经营“阿玛施哥弟专柜代购店”淘宝店铺,专门售卖假冒的“AMASS”“GIRDEAR”品牌服装。吴某在郴州和杭州某服装市场购入各类不带商标的“白板”服饰,以及印制有“AMASS”“GIRDEAR”等注册商标的吊牌、领标和防伪标等物品后,利用缝纫机将领标和防伪标缝制在购买的“白板”服饰上,并挂好吊牌,以低于专柜价格在其经营的淘宝店铺售卖“AMASS”“GIRDEAR”系列服饰产品。
检察官办案
2023年9月,会昌一买家在吴某经营的店铺内购买服饰,收货后发现该服饰做工粗糙疑似假冒产品便报案,本案遂案发。
经审查,吴某经营“阿玛施哥弟专柜代购店”淘宝店铺销售假冒“AMASS”“GIRDEAR”品牌服饰的金额超过30万余元,现场查获的假冒品牌服饰的价值为124万余元,合计154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中,吴某不仅实施了销售假冒品牌服饰的行为,更通过采购无品牌服饰、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吊牌和胶袋,自行加工、贴牌缝制仿冒品牌服饰,故在定性时,应对生产和销售行为予以整体评价,若仅仅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无法涵盖本案的“生产”行为。经相关品牌方确认,吴某销售的品牌服饰均未获得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9月3日,会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
检察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的商家企图通过走捷径的方式,仿造知名品牌赚取快钱,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换来的只能是牢狱之灾。希望经营者切勿逾越法律红线,尊重知识产权,诚实守法经营!
同时,检察官也提醒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如果发现自己购买到假货,可通过向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及向公安机关报案等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赣公网安备 360733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