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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检察院联合开展闽粤赣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活动
时间:2018-09-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福建省武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凌艳率领民生部检察官及该县水利局、总河长办公室负责人一行,先后到广东平远、蕉岭县院及江西寻乌、会昌县院开展闽粤赣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活动。912日,钟凌艳一行莅临会昌,与会昌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灯及民行部检察官、会昌县生态综合执法大队、河长办公室负责人共同座谈交流,两院各自介绍了本院近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着重就如何开展生态检察工作进行了交流,并围绕联合下发《关于建立闽粤赣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达成共识。

会上,钟凌艳提出,会昌与武平山水相连,人文相近,长期以来两县有着很好的合作和交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构建闽粤赣边和谐便捷关系,推进跨省跨界区域性生态保护协作,建立武平、蕉岭、平远、寻乌、会昌“三省五县”生态区域协作机制,筑牢闽粤赣边区域生态屏障。希望在区域协作机制下,密切合作,取长补短、互惠共赢。

谢灯表示,会昌与武平相邻,两地经济联系密切,人员往来频繁,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会昌县院很乐意与武平、蕉岭、平远、寻乌建立区域合作,将认真落实闽粤赣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强化流域水环境、土地及矿产、森林、野生动物等资源的保护,推进生态司法保障,形成推动区域协作的合力,共同守护闽粤赣边“三省五县”跨区域生态环境。

 下一步,五县院将根据近期走访达成的共识,尽快联合制定《闽粤赣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更好指导今后生态保护区域协作。(葛荔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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