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会昌县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江西省院、赣州市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要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取得实效。截止目前,该院共上报公益诉讼线索5件,立案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
一是着力协调外部关系。先后与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生态执法大队等部门进行座谈,推动建立监督与支持并重的良性关系。主动加强与县法院的沟通协调,规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共同履行好保护公共利益的司法责任,形成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保护公益的合力。
二是加强民行检察宣传力度。对公益诉讼工作扩大宣传,提高外界的知晓度。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各大新闻媒体等信息平台,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宣传力度,同时主动关注“会昌网景”、“会昌在线网”等本地新媒体平台,了解舆情信息,对群众反映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线索,及时调查了解情况,在增强案件社会效果的同时也拓宽案件来源。
三是高度重视办案成效。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该院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和成效。利用公诉、侦监业务部门的先天条件,挖掘和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对于可立案的线索,层层上报,确保案件质效。集中力量,将公益诉讼作为会昌检察的亮点工作来开展。如去年,该院收到一些承包人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而相关行政部门怠于履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举报线索后,迅速行动成立办案组,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最终为国家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234.03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强化民行队伍建设。在员额检察官分配上向民行检察倾斜,2018年该院调配2名业务骨干充实民行检察队伍。定期开展与公益诉讼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同时积极参加省院、市院组织安排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打造一只“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民行检察队伍。(会昌县检察院 葛荔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