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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8月15日,赣州市人民检察院选编8件案件,作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会昌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白鹅河网箱养殖侵占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会昌县人民检察院
督促整治白鹅河网箱养殖侵占河道
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河湖长+检察长”协作走访活动时发现,该县贡水白鹅乡圩镇河段与白鹅河交汇处河道岔口水面上,存在多家养殖户违法搭建的数个网箱和部分废弃渔排。网箱和渔排漂浮在河道中间,侵占河道影响行洪安全。2023年5月,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问题整改。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所有网箱养殖设施全部清理到位。
【典型意义】
河道生态治理涉及多方执法主体,相关执法主体在具体落实行政执法监管职责工作中沟通协作不足,导致一些违法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检察机关通过办理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整治河道违法顽疾,破解“九龙治水而水不治”难题,凝聚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合力。
赣公网安备 360733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