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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会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4年,本院累计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07件,其中院领导填报56件。
下一步,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深化“有问必录”,强化“有责必究”,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更加坚实的纪律作风保障。
赣公网安备 360733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