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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司法理念 力求群众来信件件回复
时间:2019-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作者:徐向春 新闻来源:《人民检察》

转变司法理念 力求群众来信件件回复 

  │徐向春* 

  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明确提出“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张军检察长再次明确提出“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这既是最高检认真贯彻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群众信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和务实之策,也是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目前,全国检察机关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深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今后任务仍艰巨繁重。为此,如何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障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质效到位,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扎实深入推进检察机关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落地、生根、见效,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深刻认识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的重大意义 

  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准确把握时代特征,积极顺应群众期待、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和改进群众信访工作,推行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是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谋福利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一)群众来信件件回复是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密切,党和人民的事业就会顺利发展;反之,党群关系受到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信访工作是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我党历来高度重视。1951年,毛泽东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态度。”近年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平台,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带着感情疏导和化解群众矛盾,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群众来信件件回复是检察机关精准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主动适应新时代要求,对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的实践创新,是坚持群众路线,以群众工作统领新时代检察机关信访工作的有效尝试,是推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动实践。

  (二)群众来信件件回复是不忘初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践行动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近百年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列宁曾经深刻指出,在人民群众中,我们到底是沧海一粟。只有我们正确地表现人民所意识的东西时,我们才能管理。毛泽东同志把“加强和人民的联系”作为信访制度的首要功能,并亲自批阅回复群众来信,在1950年5月上旬的10天时间里,回复群众来信近80封,最多的一天回复18封。①1951年10月8日,中办秘书室收到一封关于北京石景山钢铁厂党委会反映厂内拖欠工资,严重影响工人日常生活,致使工人们不堪其苦,生产受到影响的信件。同月12日,毛泽东同志亲自回信,从接收到处理回复仅用了5天。②习近平总书记早在担任福建宁德地委书记时就深刻指出:“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检察机关群众来信占群众信访的绝大多数,件件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召唤、是呼声、是期待,更是民心,都寄托着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与期盼。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就是坚守为民情怀,认真践行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立场、人民主体地位,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来信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并以“件件回复”这种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反馈,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在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感受到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三)群众来信件件回复是顺应群众期待、破解当前信访工作难题的务实之策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信访制度体系,构建了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立体式群众诉求表达网络,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有的工作不积极主动,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重实体、轻程序,重维稳、轻维权;有的工作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会直接导致一些群众来信或者长期得不到答复,或者答复不及时,或者答复不规范,或者答复质量不高,从而错过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佳时期,导致有的初信变重信,来信变来访,盲目多头信访;有的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有的引发新问题,新老问题累积叠加,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就是坚持问题导向,以“件件回复”为抓手,通过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方法破解实践难题,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群众来信件件回复是适应新时代要求、推动检察机关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信访工作岗位平凡、责任重大,为民服务没有止境;同时,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公平意识日益提升,对权益保障、检察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并以不同形式折射和反映到信访工作中,群众既要结论正确,也要程序公正,既要解决问题,也要便捷高效服务,既要自身尊严情感,也要良好司法形象素质;加之,当前我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经济结构深刻调整,社会结构深刻变动,金融、劳资、债务等纠纷增多,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数量上升,人民群众诉求的内容日趋多元多样,解决诉求的期待日趋强烈,以上这些对检察机关来讲,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就是在这一背景下,积极主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和信访工作规律,针对当前检察机关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机遇挑战,以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作为结合点、切入点、发力点,通过“件件回复”让群众评判、群众监督,倒逼和推动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改进工作方法、夯实工作责任、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工作实效,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产品,推动新时代检察机关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深刻把握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的科学内涵 

  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从价值理念、核心实质、根本要求、目标任务、工作方法等方面深刻认识、理解和把握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的科学内涵,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针对性。

  (一)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的本质是司法为民

  要把办理答复每一件群众来信,都与讲政治联系起来、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通过来信答复直接感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感知党和国家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感知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真正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聚人心,得民意。要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顺应群众期待,以一颗司法为民的心,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的事当家事、把来信办理工作当家业,实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切实把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打造成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最大限度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防止因长年工作在信访岗位而麻木不仁,出现程式化、形式化、表面化倾向。

  (二)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的核心是“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包括“7日内程序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7日内程序回复”是前提,“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是核心。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来信,一般进行两次答复,即自收到来信之日起7日内进行程序性答复,告知审查处理情况;自群众收到程序性回复之日起3个月内,承办案件的检察院进行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其间未办结的,应当向来信人答复办理进展情况并说明理由,同时向上级检察院报告相关情况,后续每月向来信人答复一次,直到答复办理结果为止。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自收到群众来信之日起7日内进行程序性答复,告知来信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反映。答复一般采取短信、网络、信函、送达法律文书等方式,此前收到来信的检察院已作程序性答复的,办理案件的检察院一般只作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

  (三)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的基础是审查办案

  依法及时审查群众来信、办理群众信访案件是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的基础,也是扎实深入开展该项工作的生命线。一是建立群众来信件件审查机制。对收到的每一封群众来信不管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都应在7日以内进行审查处理,属于本院管辖且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启动办理程序或者移送本院有关部门;对不属本院管辖的,应当告知来信人向有管辖权的检察院或者有关机关提出,并将相关材料转交该单位和部门。二是健全信访案件审查办理机制。对刑事申诉和公安机关立案监督案件,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当根据事实、法律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核实,认为原案存在错误可能的,应当移送其他办案部门办理,认为原案结论正确的,应当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答复申诉人;对阻碍律师依法执业、检察机关违法办案等案件,加大审查办理力度,促进公正司法。三是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移送本院有关部门和下级检察院的案件,应当进行督办,推动对冤错案件、瑕疵案件依法及时纠正补正。四是认真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办案质量保障机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适时开展信访案件评查,保障按期高质办结信访案件,实现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的根本要求是解决实际问题

  解决问题是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的根本所在。要以完善审查办理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重点,把解决问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促进依法按程序解决。坚持检察长定期接待信访群众、批阅重要群众来信、领导包案制度,推动群众重要信访事项和信访突出问题得到依法及时妥善解决。健全信访案件交办转办督办机制,完善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督促纠正、依法赔偿等长效机制,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对久诉不息的信访积案,按照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调动检察机关相关部门力量,充分依托社会资源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推动实现案结事了。

  (五)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的目标任务是化解矛盾纠纷

  化解矛盾纠纷是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的主要目标任务,要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息诉息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穿于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的始终。要健全首办责任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上下级检察院联动化解、共同息诉机制,把息诉工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内容。加强结果答复文书说理工作,紧紧围绕来信诉求、理由和提供的证据,对可能引发质疑、异议或者舆论炒作的,重点进行说理;对涉及终局处理或者办案重要节点的,主动说理;对当事人提出质疑或者异议的,进行针对性说理。加强办结答复后的后续化解工作,对办结答复后,来信人仍然不服的,不能一推了之,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息诉工作。健全信访舆情引导机制,落实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提高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三、深刻把握目前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及主要问题(略) 

  四、深刻把握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的工作要求 

  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检要求,紧紧围绕群众信访入口、办理、出口三个环节,不断深化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着力破解信访工作实践难题,补齐制度机制短板,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理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从目前各级检察机关有序开展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取得的成效来看,一个根本性的原因就是各级检察院党组尤其是“一把手”高度重视,立足全局、着眼长远,把群众来信件件回复摆上党组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分管副检察长精心组织、具体部署、亲自协调,着力推动解决一系列瓶颈问题。目前,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已逐渐进入3个月实体答复的深水区、攻坚期,今后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还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难解决。我们要有充分的心理预期,不管遇到什么问题、多少困难,对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检要求,对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的工作目标任务,都要敢于担当、坚定不移,在攻坚克难上下实功夫。各级检察院要进一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群众来信件件回复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本院、本条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列出详细清单,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策,对认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对措施把握不准、落实偏差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把准精神;对制度不适应、不健全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尽快研制完善,通过扎实推进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全面提升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整体效能。

  (二)进一步把牢深刻内涵,统筹推进落实,充分彰显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的功能作用

  要紧紧抓住群众来信件件回复这个深入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群众信访工作的总抓手、牛鼻子,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推进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一是系统推进。将群众来信件件回复作为一个“系统工程”、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实,站在整体性和协同性的高度,统筹部署、系统推进、形成合力。二是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要坚持全院“一盘棋”思想,强化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统一的服务格局。按照“谁审查、谁办案、谁答复”的原则,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7日内程序性答复,办案部门负责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要负起牵头责任,积极主动加强与本院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取得理解、支持和帮助;适时采取催办提醒、定期通报等方式,促进办理案件的部门或者检察院及时答复。三是加强业务指导、督导。最高检将采取月通报、不定期抽查、实地督导检查等措施,推动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落到实处。按照最高检要求,各省级检察院要定期进行专题调研督导,持续跟踪问责问效,压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基层责任,坚决防止答复不及时,导致问题积累、矛盾升级,引发大规模负面舆情;要研究分析和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杜绝问题长期积累、不解决。各地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要定期对群众信访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本院接收、上级检察院转办等渠道收到的群众来信,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根据答复节点要求,制定办理答复的具体路线图和时间表,落实专班或者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四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各地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能动性,大胆创新实践,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创新制度、机制和工作方法。通过完善相关制度,确保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进一步融入科技强检战略,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不断激发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的工作活力

  最高检正在进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信访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改造升级后的信访信息系统将对所有信访形式、工作过程、工作范围全覆盖,逐步形成检察机关信访信息大数据库,推动信访业务流程标准化、处理过程透明化、统计分析智能化、过程监督社会化、工作管理信息化,提高信访工作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各地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要主动拥抱科技革命,善于运用信息技术。要按照要求对群众信访规范、准确、完整地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在系统里进行审查、办理、分流、答复,引导群众通过网络表达诉求、补充证据、查询进展、听取答复,推动形成全国检察机关横向互动、纵向联动的来信办理回复工作机制,提升回复精准度和质量效率。

  (四)进一步围绕“重自强”要求,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为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

  作为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的主力军,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政治培训。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牢牢把握控告申诉检察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社会属性、法律属性,把讲政治融入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之中,把认真负责办理回复每一件群众来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要求,通过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内生动力、工作活力,激励大家把平凡的信访工作、把群众来信件件回复作为最大心灵寄托和孜孜不倦的追求。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要把群众来信件件回复作为本条线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深化对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的政策性、法律性、实践性特点的认识、理解和把握,适时开展实战竞赛,在实践中锻造队伍、提升本领,着力培养群众工作能力、防范风险能力、化解矛盾能力等专业能力,培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的专业精神,培养心怀群众、敢于担当、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职业操守。三是加强人员力量配备。针对目前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要积极主动向本院党组和相关部门报告,通过增编、选调、借调、内部挖潜、聘用书记员等措施予以解决,确保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不受影响、有序推进。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厅长。 

  ①参见《党的老一辈领导人如何处理群众来信》,http://gov.eastday.com/node2/shds/n58/u1ai29457p1.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7月15日。 

  ②引注同①。 

  (摘自《人民检察》2019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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