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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粤赣“三省五县”检察院强化生态保护区域协作
时间:2018-1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福建省武平县,广东省蕉岭县、平远县,江西省会昌县、寻乌县等闽粤赣“三省五县”检察机关、河长办生态保护区域协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在福建省武平县召开。福建省龙岩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辉,福建省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处副处长周丕建,福建龙岩、广东梅州、江西赣州三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龙岩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会指导,蕉岭、平远、寻乌、会昌及武平五县检察院检察长及河长办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闽粤赣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标志着闽粤赣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正式启动,生态环境协作保护工作再攀新高。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的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立足检察机关生态公益司法保护职能和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能,结合跨省跨界区域性生态保护工作实际,努力打造闽粤赣边和谐生态边界关系,筑牢闽粤赣边绿色生态屏障的重大举措。

根据《实施意见》,五县检察院将围绕闽粤赣三省交界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强化流域水环境保护、土地及矿产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五方面的工作,以打造绿色生态屏障为中心,突出以河为纽带的大气、水、土壤等生态保护重点,聚焦闽粤赣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生态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加大跨境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生态司法保护和执法保障;充分发挥“三省五县”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在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能作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生态公益保护,整合司法资源、执法力量,优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突出协同作战、重点出击,最大限度地发挥跨区、跨部门协作保护的纽带作用,形成推动区域协作的合力;以“三省五县”检察机关、河长办为工作主体,协同带动区域内有关生态领域监管单位及区域内公益组织、社会团体共同参与区域性生态保护工作,变“各自为战”为“共管共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区域合作格局。为此,五县院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区域信息共享、跨区域联防联动、公益诉讼协作、环境修复协作和法律服务延伸等机制,互通有无、共商对策,促进区域生态保护的协调统一,探索生态检察发展新模式。(葛荔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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