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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模范机关】会昌县检察院践行“四个强化” 奋力打造模范机关
时间:2022-10-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打造模范机关】会昌县检察院践行“四个强化” 奋力打造模范机关

 

 践行“四个强化”奋力打造模范机关

        今年以来,会昌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县委党建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党建“三化”建设和党建质量过硬行动,践行“四个强化”,奋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努力为打造“三地一城”,建设“独好会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强化党的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检察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开展党建“三化”建设和党建质量过硬行动,全面加强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旗帜鲜明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根本和基础,确保检察队伍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和道路前进。进一步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组织党员参加党员培训,选派干警参加政治轮训,严肃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政治谈话,广泛开展政治家访活动,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向市检察院、县委、县委政法委的请示报告事项清单,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今年以来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4次,确保了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不懈抓实素质能力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积极选派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和竞赛活动,促进干警业务技能不断提升,选派的青年干警代表队在全市检察机关技能比武暨辩论赛中荣获团体三等奖,1名干警荣获全市基层检察机关写作比赛综合三等奖、讲话稿优秀奖、信息稿优秀奖。充分利用作为受援助单位的政策红利,主动加强与对口援助院——浙江省台州市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学习借鉴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推进人才互派交流,今年以来双方互访10人次。组织干警参加全县政法队伍大练兵活动,增强干警体魄,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干警业绩考核,出台干警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干警绩效奖励、职级晋升、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促进全院形成担当实干、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持之以恒抓牢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突出“一把手”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确保管人、管事、管自己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能,今年以来主动邀请派员列席党组会12次。认真开展“改作风、提质效”集中整治活动,常态化开展检务督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坚决整治“怕、慢、假、庸、散、低”等作风顽疾,促进队伍作风持续向好。弘扬廉政文化,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干警始终绷紧“廉洁”这根弦,筑牢思想防线。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今年以来干警主动记录填报过问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2件。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加大重点案件质量评查力度,今年对不捕不诉、撤回起诉等28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同步落实司法责任制。认真执行县委“双清(干部清廉、单位清风)”指数评价管理办法,全院“双清”指数持续保持为金牌指数。

  强化责任担当,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细落实

  

        结合会昌县机关党建工作“四级六岗”责任清单,我院切实践行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党建责任落细落实。

        坚持高位谋划推动。院党组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今年以来召开研究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工作,制定党建重点任务、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措施的党组会12次,及时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党建工作正确方向。党组书记、检察长当好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领导、组织和表率作用,带头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并督促党组其他成员履行好分管范围内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示范作用。

        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书记抓书记”,党总支书记认真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协助院党组抓好党建任务落实,指导所属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和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今年以来向院党组专题汇报机关党建工作2次。党支部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党支部书记带头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督促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将党建各项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共同推动任务落实。

  

强化服务大局,助推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大局,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营造“四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协助统战部门成立“连心侨”调解工作室,与县侨联建立联络协调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今年以来依法起诉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犯罪8件10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每月开展“入企走访连心”帮扶活动,宣传助企纾困等惠企政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举办以“检察护航,助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经济企业家代表等共十多人来院参观12309检察服务大厅及办公办案场所,召开座谈会,当场解答法律咨询6件,并收集对检察工作尤其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检察长接访月”活动,结合办案推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对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引发的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做好刑事和解等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积极贯彻和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今年以来有264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4.3%,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低于2%,达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设施,优化便民措施,坚持院领导带班接访和首访包案办理,实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大力开展公开听证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听证,借助“外脑”提高释法说理质量,今年共开展公开听证11件次,促进了当事人息访息诉。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相关部门存在的管理监督漏洞或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加强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6件,均被采纳,其中1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同时,还获评“全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大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认真开展新时代“共产主义星期六”活动,每周六组织全院干警深入社区、乡村一线,开展“四城同创”、结对帮扶、环境整治、招商安商等活动,努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全院干警闻令而动、向险而行,深入挂点网格小区,与医护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做好动员宣传、信息采集、核酸检测、秩序维护等工作。积极与杨梅江社区居委会结对共建,组织干警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主动亮身份、践行动,广泛开展好人好事宣讲、文明夜市、法治宣传等活动,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他人、关爱社会的良好风尚。

  

强化服务群众,致力为民办实事提升满意度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解决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高质量守护群众身边的公平正义。全院现有12名员额检察官均为党员,党员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检察办案中充当中坚骨干力量,真正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在检察办案中,干警们始终秉持检察官客观公正的立场,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实体和程序并重,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高标准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确定10个项目并常态化落实。聚焦民生领域,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执行监督等职能,帮助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讨要工资、赡养费、抚养费等,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件、司法救助案件26件,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众合法权益。其中我院办理的肖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被省检察院作为“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典型案例发布。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聚焦生态保护,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件。开展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水厂供水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件,着力守护农村饮水安全。

        高水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检察办案,通过本院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重点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宣传,提高广大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守护群众“钱袋子”。贯彻落实对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与社工组织签订涉案未成年人综合服务协议,提供专业化社会帮教服务。选派包括检察长在内的11名干警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校举办法治讲座12场,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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