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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两长”巡河、巡林活动
时间:2024-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常态化推进河湖治理和林地保护,8月21日,县政府副县长、县副总河长、县副总林长丁荣威及县检察院检察长钟伟民联合开展巡河、巡林活动。县检察院、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筠门岭镇人民政府、清溪乡人民政府相关领导陪同参加。

(图为在县城流域、清溪河调研)


调研组一行前往湘江县城段,详细了解湘江县城段流域治理及河长制公园建设情况,查看了县城流域水环境情况。随后前往湘江筠门岭镇元兴村段、湘江支流清溪河调研了湘江流域水质提升、生活污水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情况。在元兴村古松林,查看过江坪古松林保护及松材线虫病治理情况。在筠门岭镇政府,听取会寻安生态经济区检察协作办公室工作情况报告。

(图为查看筠门岭镇过江坪古松林保护及松材线虫病治理情况)


近年来,会昌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办理水环境保护、林地保护等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68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关停牛蛙养殖场12处,整治养猪场7家,整治砂场矿山6家,拆除养殖网箱等构筑物23000余平方米,处置工业固体废物4500吨,清理废弃砂石及建筑垃圾40000余立方米,清理河道6公里;督促复耕农田440余亩,复垦农田78亩,复绿林地154亩,修复矿山35亩,追偿生态修复费用6.9万元。

(图为在会寻安生态经济区检察协作办公室调研指导)


下一步,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深化“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机制,加大办案力度,真正让“检察蓝”助力守护“生态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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