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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会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会昌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会昌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会昌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和会昌县委领导,对会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每年院党组向县委报告检察工作。

(二)依法向会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四)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五)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六)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十)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十一)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

(十二)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三)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本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

(十五)其他应由会昌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会昌县人民检察院。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56人,其中在职人员3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3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072.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收入合计1072.37万元,较2021年增加121.74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案件量增加,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72.37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072.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72.38万元,较2021年增加121.74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案件量增加,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末无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04.26万元,占93.65%;项目支出68.12万元,占6.35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7.33万元,决算数为107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2%。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9.36万元,决算数为94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过紧日子思想。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16万元,决算数为3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精准,按实际保障。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71万元,决算数为4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精准,按实际保障。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1万元,决算数为4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5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调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4.26万元,其中:

(一) 工资福利支出523.77万元,较2021年增加115.04 万元,增长28.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99.06万元,较2021年增加71.32 万元,增长21.76 %,主要原因是:案件量增加导致日常开销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5万元,较2021年减少12.92万元,下降87.4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过紧日子思想。

(四)资本性支出79.57万元,较2021年减少119.82万元,下降60.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过紧日子思想。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9.2万元,决算数为37.9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6.81%,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48万元,增长1.28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7.7万元,决算数为7.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7.4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68万元,增长27.91 %,主要原因是接待数量增多。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从严把关只减不增。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00批,累计接待5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4.49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做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31.5万元,决算数为30.4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96.7%,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3.5 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从严把关只减不增,年末公务用车保有8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6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49万元,降低9.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专用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财政拨款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6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56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8.1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会昌县检察院专项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通过实施保障了聘用制书记人员的基本工资,项目自评97.9分。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通过实施保障了聘用制书记人员的基本工资,项目自评97.9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对“会昌县检察院专项经费”绩效自评。

财政预决算对“会昌县检察院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会昌县检察院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12万元,执行数为68.12万元。主要效果是保障了我院13名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社保等支出,提高了办案效率,但在司法考试合格率这一产出指标中还有上升空间,来年我们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加强绩效管理与考核,争取做得更好。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会昌县检察院专项经费”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应对报表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适当说明。(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准,可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和其他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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