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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24在会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检察长  谢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一、聚焦振兴发展主题,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服务保障项目建设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依法起诉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4。积极查办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处了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原副站长何剑平伙同他人贪污15余元公路建设资金案。开展重点工程专项预防1项。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0批次,保障招投标市场规范运行。

大力深化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出台《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在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设立检察官办公室。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嫌疑67,提起公诉79人(含取保候审12)。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人。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当事人完成补植复绿2000余亩。深入石壁坑水库源头,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制定《关于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对帮扶89户贫困户,投入资金40余万元。积极查办民生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5人,查处了麻州镇九州村党支部原书记曾宪高挪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64万元案、筠门岭镇芙蓉村党支部原书记朱庆福等3人侵吞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余元案,有效保障了涉农扶贫资金安全。

二、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深化平安法治建设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176236人,同比分别上升9.3%16.8%,经审查,批准逮捕219,不批准逮捕1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05290人,同比分别上升17.1%23.4%,上年积存132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94281人,不起诉1721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移送他院审查起诉22人,正在审查48人,审结率达98%。其中,起诉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2838人,起诉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990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认真执行检察长接访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件,均已妥善处理。办理刑事和解案1111人、刑事被害人困难救助案2件。出庭支持刑事申诉再审1件,获得改判。立案复查的被害人钟斌不服县法院一审判决曾庆海等人故意伤害刑事申诉案,法院依法采纳我院再审检察建议,再审后被告人曾庆海的刑期从有期徒刑四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我院审查后认为量刑畸轻,提出抗诉,二审依法改判曾庆海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坚持依法文明规范接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倾心关爱未成年人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办理校园周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417人。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5次,受教育学生4000多人。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为留守儿童举办法制讲座4场,并赠送书籍,资助贫困儿童就学。举办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被市妇联授予“赣州市三八红旗集体”。

三、积极惩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坚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710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69人,正科级干部1人;渎职犯罪11人,为副科级干部。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5万余元。

深化预防职务犯罪。结合办案,开展个案分析6件,向案发单位发出检察建议7件,均被采纳。围绕群众关心、社会热议的精准扶贫、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预防调查2次,形成调查报告2件。结合办案,对6人开展预防诫告。利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25场,受教育人数1000余人。

四、紧抓监督主责主业,坚决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全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3人、撤案4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纠正漏捕8人,纠正漏诉1人,均作有罪判决。

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注重对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提出抗诉48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7件,其中14件被采纳。依法纠正脱管1人次。分四次集中巡查7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面对面法制教育,效果良好。积极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联系法律援助3次,建议对患病在押人员送医救6人次。加强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预警,有效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推进监管执法文明规范。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年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19件,其中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件、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4件,均被采纳。开展“民行检察与您零距离”专项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认知度。扎实开展公益诉讼,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年受理公益诉讼线索5件,立案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县国土资源局征缴拖欠的国有土地出让金1194余元。

五、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和自身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党建工作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建立“不忘初心”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组织干警到白鹅乡留守苏区中央机关旧址群,重温入党誓词。常态化开展“岚山读书”和党员干部志愿公益活动,凝聚队伍精气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积极开展廉政教育,优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强化检务督查,确保检察权规范行使。积极创先争优,1名干警被省人民检察院嘉奖,1名干警被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三等功。

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坚决贯彻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要求。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首批遴选出16名员额检察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强化“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开展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优化职能配置。制定《员额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质量评查监督办法》,评查案件261件,提升办案质效。完成员额检察官单独职务系列等级评定、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等工作,提升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水平。坚决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配合做好人员转隶工作。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向县人大报告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公诉观摩庭和视察监所检察工作,倾听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深化检务公开,举行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64条、法律文书7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7条,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二是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在专业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方面较匮乏;三是智慧检察建设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创优创新创特检察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新时代风景独好“会昌梦”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要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矢志不渝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责任和担当精神,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工作。准确把握十九大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水平。

二是要围绕党委决策部署,更加全面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加强生态检察,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党委政府妥善化解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保障重点工程顺利推进。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主动服务乡村振兴。

三是要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更加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工作首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进平安会昌建设。依法正确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突出打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及时处理申诉信访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助推法治会昌建设。

四是要全面强化法律监督,更加有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格落实罪刑法定、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规定,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大力提升案件审查和出庭公诉能力。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重点加强对法院执行财产刑的监督,及时纠正执行中的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领域虚假诉讼、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积极探索检察监督工作案件化管理,促进监督规范化,不断提高监督质效。

五是要坚持从严从实治检,更加积极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和强化党的领导,经常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培养检察专业人才。深化“岚山读书”和党员干部志愿公益活动,提升综合素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促进廉洁从检。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安排,加强直接联系和工作衔接,助推工作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务实担当,忠诚履职,开拓创新,为奋力谱写新时代“风景独好”会昌梦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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