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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8日在会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检察长 谢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过硬队伍建设,强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被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赣州市检察机关2019年度考核先进单位”并记集体三等功。

一、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积极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举措,着力为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批准逮捕网络赌博等涉众型经济犯罪78人,起诉911人。强化生态环境检察保护,批准逮捕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642人,起诉1432人,其中起诉湘江河流域非法采砂等犯罪17人,助力保护湘江国家湿地公园。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压实帮扶责任,加强感恩教育,认真宣传和落实扶贫政策,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积极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批准逮捕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143人,起诉1439人。与县工商联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在县工商联工业园区分会设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联系点,出台保障和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12条措施。选派28名干警结对联系服务131个企业,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依法审慎办理涉企业案件,依法快速办理被告人张如明对某公司强迫交易案,有效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受到企业称赞。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44人,不起诉31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积极维护农民工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46人。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件,坚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实行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结合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向有关乡(镇)政府和部门提出加强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11件,均被采纳。积极与杨梅江居委会结对共建,深入结对共建小区开展法治宣传等活动。

二、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助推平安法治会昌建设

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为目标,全力做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建5个办案专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7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涉案财产监督,对涉黑涉恶案件在1个月内审结并提起公诉,开展以案释法巡回宣讲活动。自行摸排发现保护伞线索15条,受理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10条,均转有关部门处理。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643人,其中涉黑221人、涉恶422人。受理审查起诉969人,其中涉黑337人、涉恶632人,已提起公诉754人,剩余215人正在审查中。成功起诉罗接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首要分子罗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388万元,没收财产100万元。

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5336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25人,同比上升27%。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11526人,已提起公诉250452人,同比分别上升29%72%。受理职务犯罪案件67人,经审查,决定逮捕45人,已提起公诉56人。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该制度审结261个犯罪嫌疑人,规范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高办案效率。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保护。批准逮捕寻衅滋事、介绍卖淫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6人,起诉38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15次。对罪行较重的未成年人,批准逮捕15人,起诉26人。对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选派24名干警担任47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举办法治讲座25场,宣传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知识及典型案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持续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坚决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精准监督,注重实效。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把关,对7件涉黑涉恶案件和5件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提出侦查调查取证意见,帮助提高侦查调查质效。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纠正漏捕13人、漏诉26人。加强对审判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明显不当等情形的监督,依法向法院提出抗诉4件,其中1件已获改判,1件已发回重审。被告人李清华、罗成伟、曾宪昌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法院一审判决未认定罗成伟、曾宪昌为黑恶势力保护伞,认定罗成伟自首,判处罗成伟有期徒刑26个月。本院认为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明显不当,遂提出抗诉。二审法院改判认定罗成伟、曾宪昌为黑恶势力保护伞,罗成伟不具有自首情节,判处罗成伟有期徒刑3年。加强与审判机关的办案互动,检察长2次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3个刑事案件发表意见,促进裁判公正。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赦检察监督,提出同意特赦检察意见3份。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等专项监督行动,立案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1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6件,其中29件已被采纳。书面纠正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情形1件,针对日常监管安全隐患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规范监管。加强社区矫正监督,联合县司法局等部门,对全县重点区域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驻在式巡查,针对脱管漏管等情形发出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针对个别社区矫正人员离开辖区不请假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强化监管,严防脱管漏管。

强化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积极开展虚假诉讼、民事执行、行政非诉执行等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对审判活动、裁判结果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5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4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均被采纳。对认为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

四、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践行维护公益职责使命

紧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核心目标,发现公益诉讼线索22件,立案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件,其中23件已被采纳。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持续跟踪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实现整改率100%

聚焦环境资源领域,保护绿水青山。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针对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向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补植生态公益林83亩,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3万余吨,清理废弃洗矿车间2处,清理牛蛙养殖场400余亩,复垦基本农田8.3亩。提起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代表国家诉请被告复垦57.7亩土地,逾期不复垦则承担34.88万元复垦费的责任,得到法院判决支持。督促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案被评为全市“十佳公益诉讼检察案件”。

聚焦食品药品领域,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围绕网络食品外卖第三方平台不规范等问题,立案行政公益诉讼 3 件,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肖某某向牛肉汤非法添加含有罂粟碱等成分的调味料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美团”“饿了么”两家食品网络外卖平台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责令整改,对入网的线下餐饮商家进行整治,有效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努力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奋力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旗帜鲜明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干警到红军长征集结出发地于都县、会昌县第一个党支部诞生地——清溪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围绕“服务企业发展”等5个课题开展调研,深入检视领导班子26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推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开展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干警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注重文化育检,常态化开展“岚山读书”和志愿公益活动,被评为“2015-2018年度赣州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2019年度赣州市清洁卫生机关”,1人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能,主动邀请派员列席党组有关会议。深化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检务督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问题,推动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2019年,我院群众满意度位列全省基层检察院第1名,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2019年度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先进单位”。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执行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机制,退出1人。招聘录用聘用制书记员10人,充实检察辅助办案力量。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原先11个内设机构精简为5个,优化机构职能和人员配置,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举行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和检察护航企业发展3场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学校师生和有关部门代表走进本院,通报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近距离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在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91条、法律文书308份、重要案件信息66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发展,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2019年,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一是检察工作有效融入、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举措还需进一步细化、优化,成效还需增强。二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均衡,民事检察、司法救助等工作比较薄弱,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足,提供的优质检察产品还偏少。三是检察干警司法理念有待更新,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有待提高,办案质量仍需提升,队伍整体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今年年初,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一是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抽调干警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监督组,全程参与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派出20余名干警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工作,组织干警到温馨港湾社区开展防疫宣传,向社区捐赠口罩等防疫物资。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口罩诈骗等涉疫情犯罪依法从严快捕快诉,提前介入涉疫情犯罪案件2件,批捕并起诉11人。摸排医疗废物处置等涉疫情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

2020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要求,全面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之以恒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着力创优创新创特,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聚焦发展大局,着力提供精准高效检察服务。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及综合治理工作,促进长效常治。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犯罪,持续打好检察战“疫”。围绕三大攻坚战,加强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立案监督和惩治;突出打击危害精准扶贫、影响乡村振兴的犯罪;认真落实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举措,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不断增强检察建议质量和落实效果。

二是统筹四大检察,着力推动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做优刑事检察,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强化对刑事诉讼全过程的监督,提高办案质量,严防冤假错案。着力做强民事检察,提升监督能力,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加强对民事诉讼、虚假诉讼和民事执行的监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做好公益诉讼,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常态化开展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及判决执行回头看,确保监督实效。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作用,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探索开展公开听证,提高信访群众获得感。深化送法进乡村、校园、企业等活动,加强以案释法普法宣传。聚焦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和弱势群体保护等群众关注热点,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检察建议帮助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是坚持政治立检,着力加快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时刻摆在首位,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整顿队伍、整顿作风、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行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增强履职尽责本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优化检务保障管理,推进智慧检务信息化建设。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新的一年,我们一定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牢记初心使命,奋勇砥砺前行,不断推动会昌检察工作深入发展,为奋力谱写新时代风景独好会昌梦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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