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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210日在会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钟伟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获得了“全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江西省第十六届文明单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赣州市2020年度公众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2021年群众满意度全省19名,位列第一方阵,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先进工作者”。

一、聚焦中心任务,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重点,围绕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主动担当作为。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紧紧围绕上级部署要求,巩固拓展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涉黑恶案件进行倒查,查出9条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刘某某等涉恶团伙案件提前介入,批准逮捕2人,提起公诉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个月不等刑罚。

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做好“六稳”工作,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检察长接访月”活动,努力护航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依法起诉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2652人,有效维护经济秩序。安排检察干警一对一联系服务企业,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畅通企业涉检诉求渠道,护航企业发展。

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对轻微刑事案件努力做好刑事和解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全年受理各类信访件65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坚持院领导带班接访,首访包案办理,及时化解19件首访矛盾纠纷。贯彻落实对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社工组织签订涉案未成年人综合服务协议,提供专业化社会帮教。办理的魏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充分考虑该学生在校良好表现,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建立“一人一档案”持续帮扶教育,最终魏某考上大学。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选派4名干警驻村工作,全力做好相关政策落实工作,投入帮扶资金16万余元。大力实施消费帮扶,组织全院干警向脱贫户购买生姜、红薯等滞销农产品,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因刑事案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给予司法救助,共救助6人,发放救助资金20.6万余元,有效防止返贫。

二、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履职尽责,积极助推平安会昌建设

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强力推进平安会昌建设。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732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322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6350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86433人。其中,依法起诉强奸、抢劫、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2123人,网络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263人,“黄赌毒”犯罪2383人,未成年人案件2637人。积极落实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64102人,不捕率31.38%,同比增长18.11%。附条件不起诉711人,不起诉6985人,不起诉率16.7%,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刑事检察26项核心业务指标考核,我院位列全市第一。

大力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全年对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449人,适用率87.87%。认罪认罚案件起诉时,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100%,采纳率99.62%,其中适用速裁、简易程序102件,占比59.3%。通过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使绝大部分被告人认罪服判,大幅减少上诉率,既打击了刑事犯罪,又提升了刑事诉讼效率。

努力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立足检察办案,对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应救尽救”,全年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12人(其中脱贫户或低保户6人、未成年人4人、残疾人2人),发放救助资金38万余元。其中被救助人王某的妻子因交通肇事案身亡,肇事者是年迈五保户,没有赔偿能力,王某生活陷入困难,我院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6万余元,王某送来感谢信和锦旗表示感谢。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共支持14名农民工起诉讨薪,其中朱某兵等10人起诉讨薪案,原被告就13万余元欠薪迅速达成调解协议。

三、深耕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工作理念,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效果。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立案11件、撤案3件,纠正漏捕12人、漏诉1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4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提出抗诉4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2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67人,对其中19人提出监督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开展“减、假、暂”专项整治活动,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8人,剥夺政治权利未执行3人,生效判决未收监执行5人(其中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长期未收监罪犯3人)。

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推动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全年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0件,发出支持起诉书15份,检察建议9份,均被采纳。办理的钟某执行监督案,努力释法说理,最终消除了当事人对司法机关的误解,促成案件执行,获当事人赠送锦旗致谢。办理行政非诉执行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被采纳。开拓行政检察新领域,与县司法局共同化解行政争议5件,排名全市第一,经验做法在省检察院内网刊登。

稳步展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办案规模逐年稳增,全年共立案4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对群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规范中草药店经营活动,消除液化气站安全隐患。在办案中探索“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新模式,关于我县中医药产业规范经营的专题调研报告得到县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开展公益诉讼观察员试点工作,聘请10名公益诉讼观察员和2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检察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不断提升司法办案专业化水平,实现精准监督。

四、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建检,锤炼忠诚为民检察队伍

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恪守初心绝对忠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配合市委提级巡察,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党建“三化”建设提质增效,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喜迎建党百年”“我是党员我带头,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主题党日活动,刘某英被电信诈骗案,在审查起诉环节积极追赃挽损,为被害人挽回损失1万元。

以清正廉洁为底线,严守纪律狠抓作风。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主动邀请派员列席院党组有关会议。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精准整治顽瘴痼疾,突出长效机制建设,查摆出的问题均整改到位,真正做到清仓见底。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推动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

以检务公开为平台,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以检察服务中心大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为载体,不断拓宽检务公开渠道,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主动公开案件信息等方式,丰富检务公开形式,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其他群众参与、见证检务活动,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对21起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其中1件在江西政法网刊登报道,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化检务公开,在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18条、法律文书255份、重要案件信息155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专项活动为载体,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提升”“青年干警辩论赛”等活动。17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荣誉,其中1名干警获全市检察机关青年干警写作比赛三等奖。常态化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完善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通过全员、全面、全年开展考核,做实奖优罚劣,激发能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各位代表!2021年检察工作的进步与发展,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回顾2021年,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足和短板:一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均衡,如生效民事裁判监督中,再审检察建议仍然空白,行政非诉监督尚未有效开展;二是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增强;三是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还不够高,素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快。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顺应新时代党和人民更高要求,切实履行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努力创造新时代“第一等的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上开创新局面实现新作为。

一是以“万山磅礴看主峰”的恒劲,在政治能力上展实绩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检察履职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与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好党的领导最大优势,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不断发展进步的最大动力,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力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为打造“三地一城”、建设“独好会昌”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二是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干劲,在服务大局上出实招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强化对严重暴力犯罪、侵财犯罪打击力度,深化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检察工作,立足职能筑牢公共安全防线,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和生态文明保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坚守为民初心,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促进息诉罢访;坚持深化改革和务实创新,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注重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努力做到“发出一件、治理一片”。

三是以“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勇劲在精准监督上求实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主线,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着力优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司法制约监督;捍卫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努力实现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加强对生效裁判的监督力度,全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重点在废弃矿山治理、生猪肉牛养殖、安全生产等领域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助推依法行政,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重视诉源治理,助力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在队伍建设上下实功坚定不移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建设、正风肃纪、素能培训、正向激励、制度建设五个方面成果,进一步压实检察干警工作责任,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导向,以“案-件比”为抓手,加强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让检察队伍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纪律作风进一步优化。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忠诚履职,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不断开创会昌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奋力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会昌建设新征程贡献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和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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