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认领邹万粮案等9案涉案财物的公告
本院办理的邹万粮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等9个案件,依据相关生效法律文书规定需返还被害人涉案资金,因办案人员多次联系均无法联系上被害人或被害人信息不明确,导致以下案件涉案财物无人认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对返还被害人涉案财物事宜进行公告。请涉案财物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证明材料到会昌县人民检察院认领。公告满六个月仍无人认领,本院将按照法律规定将涉案财物依法上缴国库。
公告日期:2025年7月25日至2026年1月24日
特此公告
附:案件信息
会昌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