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会昌县人民检察院以国家司法救助为依托,在守护群众权益中书写检察答卷。为困境群众点亮前行之光,让检察温情浸润人心。
基本案情
王某甲因家庭琐事矛盾,产生杀害王某乙的想法。冲突中,王某甲持剪刀和菜刀,砍向王某乙头部,造成王某乙重伤二级。经司法鉴定,王某甲案发时,处于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障碍状态,被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案件发生后,王某乙在县人民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王某乙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因左手拇指被砍断,被认定为肢体残疾四级。

国家司法救助办案回访
主动救助+实地走访
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王某甲故意伤害案时,了解到被害人王某乙家庭生活困难。第一时间,将此案作为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案检察官经调查核实,王某乙系村里的低保、脱贫户,与妻子均年老体弱且患慢性疾病,需长期服药治疗。家庭经济来源仅靠政府低保补助和妻子在村做保洁员的微薄收入,案发后的高额医疗支出,更让这个本就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该院认为王某乙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以解燃眉之急。
案件回访
今年7月,办案检察官对王某乙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回访,王某乙面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感激地说:“我的身体已经恢复了许多,感谢县检察院的关心。”
供稿:李菁林 刘艳
编辑:刘奕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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